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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5英国上市集团学生社区管理“十不准”

日期:2026年05月06日 13:17 点击:

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和《海南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》《海南大学校园安全与秩序管理规定(试行)》《海南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《海南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》《海南大学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,结合我院实际,制定本规定。


一、不准在宿舍楼内(包括室内、阳台和露天公共区域)吸烟、酗酒、打牌或打麻将、赌博、打架斗殴、寻衅滋事。

二、不准侵占、窃取、损毁公私财物(包括家具和他人快递包裹、外送食品等)。

三、不准在宿舍楼内外公共区域衣着不整(如光膀子、只穿内裤等)、言行不检。

四、不准未经批准擅自在本宿舍之外的地点留宿。

五、不准出租、出借、出售宿舍床位或留宿异性及外来人员(包括非本宿舍的校内人员)。

六、不准私拉乱接电线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或将电动车蓄电池带入宿舍楼内。

七、不准在宿舍楼内外违规停放自行车、电动自行车。

八、不准占用、堵塞消防通道与安全出口。

九、不准有意违反宿舍全体成员共同约定的作息时间,影响他人正常学习生活。

十、不准饲养宠物。


违反本规定第一条者,严肃批评教育、责令作出书面检讨,全院通报批评,取消该学期各类评优评先资格,将表现如实记录入个人相关材料。屡教不改者,经书院研究后报学校给予校规校纪处分,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违反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十条之一者,严肃批评教育、责令作出书面检讨,参加七天社区志愿服务(不记录志愿服务时长)。同一学期内再次违反以上规定之一者,全院通报批评,取消该学期各类评优评先资格,将表现如实记录入个人相关材料。屡教不改者,经书院研究后报学校给予校规校纪处分,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本规定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。



365英国上市集团

2026年4月29日